揪出藏身幕后的“大哥”
□ 本報記者 丁國鋒
□ 本報通訊員 吳玉潔 高城
“40多部手機、3副無線耳機、2塊手表,、抽屜里的現(xiàn)金……全沒了,!”2020年7月16日上午10點,被害人楊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,,語氣里充滿焦急,。
經(jīng)了解,楊女士在江蘇省太倉市浮橋鎮(zhèn)經(jīng)營著一家手機店,,當天早上開門時,,楊女士發(fā)現(xiàn)店鋪被盜,店內(nèi)擺在柜臺里的幾十部智能手機全部不翼而飛,!她立刻報警,。
而這,已經(jīng)是當?shù)嘏沙鏊诋斕焐衔缃拥降牡?起盜竊案,!經(jīng)分析研判,,警方明確4起案件都是相同兩名男子所為,很快便在宜興市官林鎮(zhèn)將兩人抓獲。
兩人一名叫小樂,,一名叫小海,,都不滿16周歲,初中輟學,,靠偷竊為生,。這天凌晨,小樂和小海乘坐出租車從宜興到達太倉市浮橋鎮(zhèn),,連續(xù)盜竊4家店鋪,,竊得手機、現(xiàn)金等共計價值人民幣10萬余元,。
隨著調(diào)查的不斷推進,,警方發(fā)現(xiàn),這一系列未成年人盜竊案的背后另有主謀,,小樂與小海不過是成年人逃避法律制裁的“工具人”,。
原來,小樂和小海分別是“大哥”趙飛和李深的“小弟”,,他們的背后是宜興市官林鎮(zhèn)上兩個專門的盜竊團伙,。這兩個團伙一般挑選距離宜興200公里以內(nèi)的城市為作案地點,主要偷竊手機,、香煙,、現(xiàn)金等�,!按蟾纭必撠煶雎焚M和銷贓,,“小弟”負責偷東西,獲得的贓款雙方平分,。2020年7月15日下午,,趙飛聯(lián)系同鄉(xiāng)李深,商定“今晚一起合作”,。當晚4人碰頭后,,“大哥”出資,讓“小弟”打車前往太倉盜竊,。
2020年7月24日,,警方將趙飛抓捕歸案,并對李深上網(wǎng)追逃,。同年11月2日,,李深在山東被警方抓獲。兩人到案后,,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,,承認教唆未成年人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自愿認罪認罰。
據(jù)趙飛,、李深供述,,“我們是混社會的,一直讓不滿16周歲的人去偷東西,,因為不滿16周歲的人公安抓到也處罰不了,。我們不會去偷竊現(xiàn)場,被抓風險很小,。如果要交手機,,就隨便拿出幾部讓小孩帶著手機去自首,只要不把背后的成年人供出來就可以,。”
李深交代,,他有時會前往學校附近主動拉攏尚在讀書的不良少年,,帶著他們吃喝玩樂、參與盜竊“實戰(zhàn)訓練”,,小海便是如此被“同化”,,主動輟學步入歧途。
就此未成年人盜竊案,,承辦檢察官分析說,,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水平處于趨于成熟而又不夠完善、穩(wěn)定的階段,,在看到他人通過盜竊獲利,、且未受到實質(zhì)性處罰后,極易被同化,,跟風實施盜竊行為,。因此,對于操控未成年人犯罪者,,必須嚴厲打擊,。
2020年11月19日,太倉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犯盜竊罪對趙飛提起公訴,。同年12月21日,,趙飛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,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,。2021年2月19日,,太倉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犯盜竊罪對李深提起公訴。
據(jù)了解,,雖然小樂和小海多次盜竊,,但是因未滿16周歲,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,公安機關在調(diào)查取證后,,將兩人釋放,。
在辦案過程中,承辦檢察官一直在思考,,對于這些主觀上故意,、多次盜竊的未成年人,真的要一放了之,,放縱他們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嗎,?
2020年4月,最高檢印發(fā)《關于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意見》,,強調(diào)要加強涉罪未成年人幫教機制建設,,建立流動涉罪未成年人幫教異地協(xié)作機制。
今年初,,太倉市檢察院將開展罪錯未成年人防護,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作為重點項目,針對判處緩刑,、作出不起訴,、臨界未成年人開展幫教活動,成立“3+2”幫教小組,,進行心理輔導,、義工活動,跟蹤回訪,,達到對罪錯未成年人懲治,、教育、挽救的作用,,降低再犯可能性,。
“雖然流動涉罪未成年人居住地不在本市,但是對于未成年人的保護不應受地域的限制,,要構(gòu)建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,。”太倉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劉娜娜表示,。
日前,,太倉市檢察院已將本案中梳理出的線索移交給相關檢察院,該院將對相關罪錯未成年人開展臨界預防幫教工作,,并就該案暴露出的“傳幫帶”現(xiàn)象,,聯(lián)合公安機關進行打擊懲處。
2021年6月1日起,,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將實施,。劉娜娜認為,,不良少年被拉入“圈”、被同化,,是犯罪圈滋生,、壯大的重要原因。除了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成年犯罪人之外,,還需要司法機關,、有關政府部門以及家庭、學校共同攜手,,以未成年人為核心,,形成多方參與的“同心圓”,切實貫徹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,,構(gòu)筑起更為嚴密的未成年人保護圈,。
【責任編輯:周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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