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上海5月19日電(記者蘭天鳴)記者從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,該院19日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,、周燕芬猥褻兒童上訴一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(dāng)庭宣判,裁定駁回上訴,,維持原判,。
2020年6月16日,上海市普陀區(qū)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,、周燕芬猥褻兒童案,,并于2020年6月17日當(dāng)庭對被告人王振華、周燕芬作出判決,,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5年,、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。
上海警方2019年7月3日通報,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(男,,57歲,,江蘇人),、周某某(女,49歲,,江蘇人)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,,案件正在進一步調(diào)查中。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3日晚間發(fā)布公告,,確認董事長王振華被刑事拘留,。2019年7月10日,普陀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振華,、周燕芬批準(zhǔn)逮捕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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